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组织定名为国际大地测量和地球物理学联合会中国委员会(简称IUGG中委会)。英文全称是:Chinese National Committee for International Unionof Geodesy and Geophysics(简称CNC-IUGG)。
第二条 国际大地测量和地球物理学联合会中国委员会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领导下的由各有关学会的代表组成的联合委员会,它代表中国参加国际大地测量和地球物理学联合会(IUGG),并组织参加IUGG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 IUGG中委会目标
1) 协调国内大地测量和地球物理学相关学科专家学者,积极参与IUGG及下属协会的重大学术活动;
2) 组织、协调开展大地测量和地球物理学相关学科的国内外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
3) 完成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布置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章程》条款修订。IUGG中委会及其各分委会均可提出修改《章程》中任何条款的提案,IUGG中委会定期对章程进行修订。通过在IUGG中委会会议上以简单的多数表决修改章程。章程修改应在其通过的IUGG中委会议结束后,上报中国科协,经中国科协批准后生效。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IUGG中委会设常务委员会,由主席1人,前任主席1人,候任主席1人,副主席3-5人,秘书长1人组成,任期四年。IUGG中委会重大事项,由常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六条 IUGG中委会的委员,除常务委员会委员外,其他委员由IUGG中委会所属各分委会推选,一般由各分委会主席、国家代表和院士组成,每个分委会原则上不超过5人,每届委员任期四年。委员由IUGG中委会讨论通过,上报中国科协。
第七条 IUGG中委会设置顾问委员会,顾问委员由历届IUGG中委会前任主席、副主席和资深院士担任。
第八条 IUGG中委会下设秘书处。设秘书若干人,配合秘书长工作。秘书处主要负责执行IUGG中委会和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及日常工作。
第九条 IUGG中委会每年上半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年度总结大会)。由中国科协领导,IUGG中委会全体委员、各分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院士专家参加。
第十条 每届IUGG中委会任期,至IUGG大会结束后半年。
第三章 任务
第十一条 代表中国参加IUGG全体大会、理事会及其所属行政会议。
第十二条 IUGG中委会和相关协办单位每两年组织一届中国大地测量和地球物理学学术大会(Congress of China Geodesy and Geophysics,简称CCGG),以促进和推动中国大地测量和地球物理学的学术研究与交流。
第十三条 IUGG中委会鼓励各分委员会与有关学会共同在国内组织学术讨论,研究大地测量和地球物理学领域内的发展动向,交流和传播国际上的最新成果和科技信息,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该领域内科技发展的建议。
第十四条 在IUGG每届大会前一年,IUGG中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其任务是:
1. 研究本届IUGG中委会国家报告准备工作,准备向IUGG大会提交国家报告;
2. 推荐我国科学家竞选IUGG国际任职;
3. 准备IUGG大会各项议案。
第十五条 秘书处定期编辑出版活动简讯。
第四章 管理
第十六条 IUGG中委会依托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第十七条 在IUGG中委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IUGG中委会事务由常务委员会负责,由秘书处具体执行。
第十八条 IUGG中委会日常工作由秘书处承担。秘书处由秘书长负责,设置在秘书长挂靠单位。
第十九条 在章程的框架内,各分委会可以制定各自《工作细则》。
第二十条 IUGG中委会(包括各分委员会)在国内举办国际学术交流会,需上报有关部门批准,并上报中国科协报备。
第五章 分委员会组织机构及其任务
第二十一条 IUGG中委会下设与IUGG下属八个专业协会相对应的八个分委会,即:
1、国际冰冻圈科学协会中国委员会(CNC-IACS)
2、国际大地测量学协会中国委员会(CNC-IAG)
3、国际地磁学和高空物理学协会中国委员会(CNC-IAGA)
4、国际水文科学协会中国委员会(CNC-IAHS)
5、国际气象学和大气科学协会中国委员会(CNC-IAMAS)
6、国际海洋物理科学协会中国委员会(CNC-IAPSO)
7、地震学和地球内部物理学协会中国委员会(CNC-IASPEI)
8、国际火山学和地球内部化学协会中国委员会(CNC-IAVCEI)
第二十二条 IUGG中委会各分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和若干名委员组成,由IUGG中委会统一上报中国科协。
第二十三条 分委员会任期四年,委员可以连任。各分委员会挂靠在主席或秘书长所在单位。
第二十四条 分委员会每届任期中期,可以对委员进行增选。增选委员由各分委会推选,增选委员不得超过委员人数10%。
第二十五条 分委员会在IUGG中委会的指导下,与IUGG相对应的国际协会联系,组织参加国内和国际上在该领域内的各类学术活动。
第二十六条 分委员会每年度负责组织编写提交年度总结报告,负责组织编写提交IUGG的国家报告。
第六章 经费
第二十七条 IUGG中委会交纳的国际会费由中国科协提供。
第二十八条 IUGG中委会日常经费每年向中国科协申请,日常工作由秘书处挂靠单位提供相应保障支持。
第二十九条 IUGG中委会组织的CCGG大会费用和日常开支,由CCGG大会注册费支付。
第三十条 担任IUGG和下属国际协会职务的专家,以及参加IUGG大会(口头)报告的优秀论文青年作者,可提前通过IUGG中委会向中国科协申请经费资助。
第七章 表决
第三十一条 对于IUGG中委会需表决的各类事项,应在IUGG中委会每年全体会议期间进行。参加投票的委员不得少于IUGG中委会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二条 每个参会委员均具有一票表决权,表决以参会委员投票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表决。